河北建投衡水水务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我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-11月19日对河北建投衡水水务有限公司地块进行现场钻探取样工作,地块内采样网格布点法布设3个采样点位,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,共采集15组土壤样品(另采集3组平行样);现场共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现场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(另有1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)。
土壤检测结果分析,只有pH值、重金属(砷、镉、铜、铅、汞、镍)、硫化物、氨氮、石油烃(C10-C40)存在检出。将检出物质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及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 5216-2022)筛选值“第一类用地”标准限值进行比较,均不存在超标情况,其余因子均未检出。
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,本次调查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,测试项目为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35项常规因子+石油类,共有pH、色度、浑浊度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亚硝酸盐氮、硝酸盐氮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耗氧量、氨氮、铁、锰、铜、铅、铝、硒、砷、钠20项指标有检出,所有检出物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Ⅲ类标准的情况。
通过土壤检测结果分析可知,河北建投衡水水务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要求及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 5216-2022)筛选值“第一类用地”标准限值,不属于污染地块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 25.1-2019),“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,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”,即调查工作到该阶段(初步采样分析阶段)结束,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场地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,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,可安全利用。